-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16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30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C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60号
- 发布日期:2019-09-30
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C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请示》(狮园开司〔2019〕2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C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C区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福建石狮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鸿山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C区道路工程,全长为1443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含一处公园绿地建设)。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798.67万元,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狮自然资[2019]预039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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