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2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8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改扩建教学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97 号
- 发布日期:2019-11-08
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改扩建教学楼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改扩建教学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改扩建教学楼。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灵秀镇塔前小学。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塔前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80.04平方米。项目拟建设一栋教学楼及配电房,教学楼占地面积992.9平方米,建筑面积6237.44平方米,配电房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建筑面积43.2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2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国土[2014]预105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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