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0-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1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峡谷旅游路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02-11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峡谷旅游路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的立项申请》(狮城建司〔2020〕4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峡谷旅游路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峡谷旅游路道路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永宁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面积为24405.6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提升及周边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狮自然资[2019]预选071号)。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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