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0-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7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大件垃圾(含园林垃圾)综合处理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0〕18号
- 发布日期:2020-05-27
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狮市大件垃圾(含园林垃圾)综合处理站工程项目立项的函》(狮公用函〔2020〕38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大件垃圾(含园林垃圾)综合处理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大件垃圾(含园林垃圾)综合处理站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垃圾焚烧厂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利用石狮市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用电范围内的1000平方米空地建设大件垃圾(含园林垃圾)综合处理站(大件垃圾处理规模20t/d,园林垃圾处理规模10t/d)及配套厂房。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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