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2-2501-2018-00022 文 号:狮交建〔2018〕33号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发文日期:2018-03-13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海博会”、“五一”节前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13 字号:
局安办、运输管理股,石狮市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确保第四届(泉州)海上丝绸品牌博览会、第二十一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顺利进行和“五一”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安全、优质、有序,结合今年31日至68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运输市场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许明忠 

  副组长:邱尚泽  

   员:蔡东勇 王志锵 傅明长 黄长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狠抓任务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视频会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保障“海博会”、“五一”期间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畅通、优质,树立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形象。 

  三、整治活动时间 

  320日至430 

  四、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交通运输企业。重点紧盯客运站、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五、整治重点 

  (一)客运市场整治(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 

  1、开展客运站整治:督促各客运站提升服务质量,创建卫生整洁的候车环境,站内服务人员使用规范文明用语。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的规定,加强客运站安检仪配置和安检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查堵工作。 

  2、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开展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客运包车、旅游包车相关经营行为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车辆无危运资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和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从事危货运输。 

  3、督促客运企业强化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力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抓好夜间行车安全,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 

      (二)公交市场整治(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负责) 

  强化公交车按时发车、按站停靠、按核定的线路运行,结合实际加密会展期间各会场周边线路的公交车班次。督促企业保持车容车貌、车厢清洁,确保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公交车驾驶员按规定佩戴或放置服务证件,礼貌待人,文明服务,耐心解答乘客问题。严厉查处收钱不给票、给予的车票与票款不符的或使用废票的行为。 

  (三)出租车行业整治(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督促出租驾驶员保持车辆干净整洁,随车携带车辆证件并按规范防止服务监督卡,确保计价器完好并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营运发票。驾驶员行车过程中系好安全带,不吸烟、不接打手机,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查拒载、议价、不打表、无故绕道和甩客等五种重点违法经营行为。     

  (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按照零容忍、严监管的要求,用实招、用硬招,强化监管执法,集中精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打击、整治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交通运输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2、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逐项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检查工作要形成闭环,并录入泉州智慧安监平台。 

  3、“海博会”、“五一”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确保不缺岗、不掉岗。要有针对性地抓好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安全事故生产隐患整治和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及时处理“12345”、“110”等来电投诉,给予群众耐心解答并跟踪回访,确保各种突发事件及投诉案件均能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