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2501-2019-00055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 标题:石狮市运输管理所关于2018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
    • 备注/文号:狮运管〔2019〕38号
    • 发布日期:2019-06-05
    石狮市运输管理所关于2018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6-05 10:25

    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精神,我所组织对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质量信誉考核的对象是2018年底前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投入车辆运营的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共87家企业需参加考核,有81家企业报送考核材料,报送情况较好。 

      二、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结合平时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评分,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具体分数详见附件): 

      2018年度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评为AA65家,评为A15家,评为B7家。

      其中,福建省羊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泉州顺丰运输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石狮市宏达物流快运有限公司、石狮宏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考核分数较高,建议其他货运企业借鉴其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内业资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泉州万辉物流有限公司、福建闽通传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石狮汇泰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港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石狮万发物流有限公司、石狮市兴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未按规定报送质量信誉考核材料,福建省维山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不配合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等级直接评定为B级。 

      三、存在的问题 

      本次考核总体情况较上年度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此次质量信誉考核发现的普遍问题通报如下: 

      (一)运输安全情况 

      1、大部分企业有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但部分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办公室),未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兼职事项过多,部分企业安全员长期不在岗履行职责(如荣顺、聚宝);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只符合开业条件要求),全文照抄照搬其他公司制度未根据自身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编制成册; 

      3、大部分企业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预算,但部位企业实际支出经费明细未列支,无支出票证; 

      4、部分企业未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未及时接收并贯彻落实我所及上级部门重要文件精神、制定专项活动方案; 

      5、部分企业未定期开展安全会议或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会议,例会记录应付了事,未传达我所及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未通报相关事故情况、公司违章情况;未制定年度应急演练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整理总结; 

      6、大部分企业未设立宣传栏,未制定宣传制度。 

      7、部分企业未建立交通责任事故台账,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有迟报瞒报事故情况。 

      (二)经营行为情况 

      部分企业未建立经营违章情况台帐或记录不完整,部分企业交通违章情况较严重,未及时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进行教育处理。 

      (三)服务质量情况 

      1、部分货运企业未建立服务质量投诉情况登记及汇总表。有经营货代业务企业未严格全面落实实名制和开箱验视制度。 

      2、对我所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提高重视立即开展整改,一拖再拖。 

      (四)社会责任情况 

      大部分企业未制定除事故处理以外的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应急预案没有可行性,全文照抄照搬其他企业制度,少数企业车辆未投保商业险。 

      (五)企业管理情况 

      1、未按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未对本企业2018年度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自评、总结、整改; 

      2、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不规范,未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状未层层签订; 

      3、部分企业车辆技术档案未及时更新,未制定车辆维护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车辆维护;  

      4、部分企业未定期开展公司及车辆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抽检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排查未能100%覆盖所有车辆,排查记录不规范,发现隐患未闭环处理; 

      5、大部分企业未建立车辆动态监控体系,未对运营服务商通报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登记处理情况,未制定动态监控值班表。 

      (六)其他问题 

      本次主要考核为2018年度企业质量信誉工作情况,部分企业未认真学习领会我所关于开展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文件,所报送的考核表仍是2017年度考核表(如嘉顺、阜康、狮鑫、新能、兴隆、雄鹰、群和、宏森);部分企业报送材料为2019年度材料。 

      上述问题充分暴露了部分企业管理松散,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发展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各货运企业应针对质量信誉考核所通报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梳理,吸取经验,举一反三,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于201971日前彻底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所货运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商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其退出我市道路货运市场。 

      2、各货运企业应按每30辆车1人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指定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企业内业资料整理、安全报表填制及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的传达、收集、报送,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安全管理员需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货运企业要认真总结此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抓紧将相关数据、信息录入“福建省质量信誉考核系统”,及时归档整理相应的数据、档案材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进部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我市货运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4、严格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 

      针对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且近两年连续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企业,我所将直接给予换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换证流程可咨询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经考核,泉州万辉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维山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福建闽通传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石狮汇泰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港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石狮万发物流有限公司、石狮市兴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2018年度评定为B级,石狮志顺物流有限公司、石狮荣顺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聚宝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7-2018年度连续2年度评定为A级,即日起限制以上10家企业一年内(20196-20205月)的运力发展需求。 

      

      附件:2018年度石狮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石狮市运输管理所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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