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18-0020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3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石狮市高招体检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12-26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石狮市高招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6 08:36

      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总医院、市招生考试中心、各完中、鹏山工贸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及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高职招考)体检工作(以下简称“高招体检”)事关社会稳定和招生工作大局,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5号)和《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文件附件)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的通知》(闽教学〔20114号)等精神执行。我市高招体检统一在石狮市总医院进行,考生私自在其他医院体检一律无效。为确保高招体检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招体检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校应指定一名负责高三毕业班工作的校领导负责高招体检工作。各校应分别召开段长、班主任、带队老师和学生的体检动员会,学习高招体检有关规定,把体检的重要性及要求告诉每一位考生。体检地点的平面图及体检注意事项应分发给每一个考生或打印张贴在班级。对于在外学习的艺体类考生,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告知以上有批关体检的各方面信息。高招体检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市招生考试中心郭亚国同志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在高招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市总医院要把高招体检工作安排好,成立高招体检工作组(具体成员应于1212日前分别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招生考试中心各一份)。组织参与人员学习有关高招体检工作细则,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高招体检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按时完成本年度高招体检工作。 

      (三)1212日前市招生考试中心与市总医院协商高招体检工作安排,并确定高招体检工作日程。 

      (四)1213日(星期四)下午300在石狮市教育局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召开石狮市2019年高招体检工作会议(另行通知)。 

      (五)1216日下午各校派人到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负责对《体检表》的管理。学校不得提前把《体检表》发给学生保管。若提前分发造成《体检表》丢失或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1214日(星期五)下午300前各校应将带检老师连同所带组学生名单一式五份送交市招生考试中心。 

      二、高招体检应注意的事项 

      (一)市总医院按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选派人员参加省级、泉州市的高招体检培训工作;并派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担任高招体检工作的主检医师,负责本院高招体检的实施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敦促市总医院组织所有参检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并强调“坚持以考生为本、为考生负责,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各校领队、体检带队老师和班主任必须跟班到高招体检地点,并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和高招体检期间组织工作。各校应根据参加高招体检考生人数安排若干组,原则上按男生、女生每20人分一组,每组指定一名负责任的带队老师。要明确带队老师的工作职责,要求带队老师管理好自己所带的考生,不得放任考生自行高招体检。当考生到达医院后,带队教师方可分发给考生《体检表》,根据表中考生信息每人一表,并负责收回完成体检的考生《体检表》,同时核查考生《体检表》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后统一交给学校体检负责人。学校体检负责人每午清点无误后再将《体检表》移交给医院体检负责人。违反者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要教育考生在高招体检中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安全,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要组织考生学习《考生体检守则》(详见文件(闽招委〔20123号))。   

      (三)《体检表》要进行电子扫描,不能折叠、弄破,以免影响计算机智能识别。 

      (四)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考生应客观填写,杜绝胡编乱造,不清楚的地方应暂缓填写,待咨询学校负责体检人员确认后再填写。填写时必须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兰色笔,字迹要端正。 

      (五)考生一律在普通高考或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学校参加高招体检。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缺检的考生,各校领队或班主任应在高招体检的当日将缺检考生名单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及医院高招体检负责人,以便统一安排补检。如有残疾考生,学校还应提前与市总医院、市招生考试中心联系,以便医院做好残疾考生的高招体检准备工作。 

      (六)考生对高招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学校应根据医嘱耐心做好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和补检服务引导工作,防止问题扩大化。考生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二天内向市招生考试中心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后仍有异议者二天内再书面向泉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终检申请,由省高招办统一组织高招终检。 

      (七)高招体检场所要保证做到封闭式管理,参与高招体检工作人员一律佩带工作证。与高招体检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高招体检场所,严肃高招体检纪律,责任到位,确保公平、公正。 

      (八)市总医院应在指定位置加盖体检表公章,并统一使用蓝色印油(注意防渗),以利计算机扫描录入工作正常进行。 

      (九)所有考生都要进行的转氨酶(ALT)的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体检医院不得要求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开展相应的检查(如B超、乙肝项目检测等),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十)承担高招体检的医院应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的通知》(闽教学〔20114号)及高招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每位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高招体检结论,高招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歧视残疾考生的行为。 

      (十一)考生如因某个体检项目需要额外的辅助检测,如视力等,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其他 

      (一)2019年石狮市高招体检日程安排(1217日开始, 

      详见附件1)。因石狮市总医院将在12月月底搬迁,故今年体检地点调整到石狮市总医院宝盖分院(即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上下午均有考生体检(详见2019年石狮市高招体检日程安排)。 

      (二)20181226日上午1000前各校应将未按规定时间参检及确认不参加体检(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名单,即拟补检及不体检名单发到市招考中心(邮箱:ssszsb@126.com)。若考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补检,学校要事前提早报请市招生考试中心批准,否则一律不予补检;若考生不体检,请学校派人事先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名确认并存档。 

      (三)2019110日前,石狮市总医院应将体检中个别项目漏检或需再复检考生名单告知市招生考试中心,以便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考生再到石狮市总医院补检或复检。 

      (四)2019115日(星期二)下午进行高招体检复检、补检工作。各校务必通知未参与体检考生1500准时到新市总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参检(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五)2019118日前,石狮市总医院应将体检中需再复检考生名单告知市招生考试中心,以便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考生再到新市总医院复检或到泉州市第一医院复检。 

      (六)2019122日前,石狮市总医院应将《体检表》送交给市招生考试中心(注意:不要将肝功检验报告单粘贴在体检表后面)。 

      (七)2019123日(星期三)上午930前各中学报送《未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花名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复检(终检)申请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申请复检(终检)考生花名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详见闽教考〔201845号文的附件)等表册,并派人到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体检表》,同时参加市招生考试中心召开高招体检工作第二次会议(时间:上午1000,参加对象:教务处高考体检具体负责人,地点:市招生考试中心201会议室); 

      (八)2019128日前各中学应将每位考生《体检表》复印给考生,并交代考生注意保管复印《体检表》以便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规避体检限制报考条件。2018年起,考生不再上网录入体检信息。 

      (九)各中学在2019130日前将考生《体检表》按考生号顺序分别整理,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十)2019213日前市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体检情况小结,并将考生《体检表》送达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2019年石狮市高招体检日程安排 

      2.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5号) 

      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的通知》(闽教学〔20114 

      4.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23号) 

      5.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4号) 

      (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详见“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1213 

      附件 

      2019年高考(高职招考)体检工作安排 

      地点:石狮市总医院宝盖分院(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间:201712 

       

     

    受检学校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5:30

    总人数

    2018/12/17

    星期一

    永宁(高职67

    320

    250

    570

    2018/12/18

    星期二

    厦外(高职5+工贸(社考53

    厦外300

    厦外122+工贸123

    545

    2018/12/19

    星期三

    一中(高职1

    300

    250

    550

    2018/12/20

    星期四

    一中+三中(高职1

    一中290

    三中260

    550

    2018/12/21

    星期五

    石光+三中

    石光300

    三中250

    550

    2018/12/22

    星期六

    石光

    295

    250

    545

    2018/12/23

    星期日

    八中(高职27+石光社考

    300

    191+石光社考34

    525

    合计

     高考3563

    高职272

     

    3835

      注: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濠江路往松茂村方向(塘后村隘门斜对面)。 

        

      高招体检注意事项: 

      一、胸部摄片注意事项及要求: 

      1.不能穿带有金属或印有图案的衣服(包括女性胸罩的扣子);不能佩戴项链及各类装饰品; 

      2.检查前要把上衣口袋的东西拿出来自己保管好; 

      3.注意听检查医师的指挥,做好吸气憋气; 

      4.严格按检查医师的安排次序进行检查,防止张冠李戴; 

      5.检查室内不能随意走动、谈话。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校带队老师及考生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2.请各校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3.体检场所将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行体检场所。 

      4.当天体检的学校,需派一名学校行政人员,负责体检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督本校带队老师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其它事项 

      工作人员应提早15分钟到达体检现场,负责胸部摄片、肝功检查及常规体检现场协调指挥。胸部摄片在两处(宝盖卫生院和市总医院)进行,肝功检查集中在一处抽血,请学校带队老师将考生分散分批进行胸部摄片、肝功能检查及常规体检,并保持好体检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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