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19-0005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2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9〕62号
    • 发布日期:2019-08-09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2019-08-09 16:4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教育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局将师德教育纳入新入职教师上岗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每学期组织对全体教师开展师德专项教育。学校每年制定师德教育培训计划,举办政治思想专题学习,开展专题讨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师德行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加强职业精神教育。市教育局每学年组织师德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法比赛、师德巡回报告等活动,不断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在每年教师节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范围。 

      3.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教育局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定期开展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倡导“教师全员导师”,开展“全员大家访”活动,每位学生每年至少家访一次。 

      二、加强宣传 

      4.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局每年6月份组织“师德之星”评选,并纳入教师节表彰对象,充分利用石狮电视台、石狮日报、石狮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聚集正能量。 

      5.强化警示宣传。定期通报违反师德案例处置情况,通过对典型案件、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思想上教育和警醒全体教师防微杜渐,不踩“红线”。 

      6.加大重要节点宣传。学校须在每学期期初、期末大会进行师德教育宣传,总结、部署本校师德工作。 

      三、严格考核 

      7.定期开展师德满意率测评。教育局开发师德满意率测评系统,每年6月份组织测评工作,采取“家长评价科任教师”、“教师互评”等方式,测评结果由学校进行公示,结果由教育局备案。师德满意率测评结果作为学校师德考核重要参考。师德满意率为60-70%者,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对其进行提醒;师德满意率为60%以下者经教育局、学校组织查实存在违反师德问题的,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推进师德考核结果应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评聘、绩效奖金发放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参与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及各类评先评优的教师,年度师德满意率测评须达到全校前30%。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绩效考评方案师德权重须达到30%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及处分解除情况存入教师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文明校园、学校达标晋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等指标体系,对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 

      9.加强内部监督。教育局结合常规检查、干部考核、党建专项考评等工作,加大对学校师德建设的常态化督查。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10.强化社会监督。教育局以及各学校以学校公微平台公开师德投诉、举报电话或平台,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五、加大惩处 

      11.完善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严格师德禁令要求,对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和旅游、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对于查实违反师德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分,或者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 

      12.强化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书记的责任。 

      六、强化保障 

      13.市教育局加强学校师德建设考评,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综合评估体系,对师德教育活动、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在对学校综合评估中实行严格扣分。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书记、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确定各个时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工会、群团组织等部门的积极作用,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石狮市教育局 

                                  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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