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7-2500-2017-00117 | 文 号:狮教综〔2017〕105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7-10-12 |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鹏山工贸学校、各市直学校、各镇(街道)中心校: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家+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狮委宣〔2017〕15号)和《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家+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狮教综〔2017〕47号)要求,现将“家+文化”家庭教育故事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教师、家长;中学生(中职);小学生(三年级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关于家风家训和家庭教育故事征文
1.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家风家训和家庭教育的故事,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启示教育意义。
2、小学生组征文字数不超过800字,中学生组和教师、家长组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3.征文由学校(中心校)进行初选,并由学校(中心校)统一投稿,不接受个人投稿,市直学校、中心校每校每组可以报送5篇故事参加市级评选。
(二)关于家风家训和家庭教育故事微视频征集
1.要同时提交一份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启示教育意义,有关微视频内容的故事简介,字数不超过1000字。
2.微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视频必须是原创的,长度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格式采用支持在线播放的MP4流媒体格式,画面尺寸为800×600以上,画质清晰,声音清楚。
3.微视频由学校(中心校)进行初选,并由学校(中心校)统一投稿,不接受个人投稿,市直学校、中心校每校每组可以报送1-2个微视频参加市级评选。
三、有关事项
(一)活动分成教师、家长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三年级以上);
(二)家风家训和家庭教育故事征文每组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三)家风家训和家庭教育故事微视频征集每组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
(四)投稿请注明单位、姓名和指导老师,家长投稿请注明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
(五)征文和微视频征集请各校(中心校)初选后统一投搞(各校也可以同时举行校级评比),不接受个人投稿,投稿请于10月18日前发送德育股邮箱,邮址:ssdy2008@163.com。
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石狮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石狮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