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7-2500-2018-00153 | 文 号:狮语委办〔2018〕5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8-06-20 |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入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进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石狮市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迎检任务和不规范用字清理;
(二)迎检材料整理;
(三)市语委办主任蔡怀令同志讲话;
二、培训对象
(一)语委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参加;
(二)凤里、湖滨、灵秀、宝盖辖区中小学各派一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参加;
(三)公共服务行业各单位各派一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参加;
1.商业:石狮德辉广场(由商务局负责通知)、石狮市步行街(由湖滨街道负责通知);
2.酒店:石狮市荣誉大酒店、石狮市绿岛国际大酒店(由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通知);
3.旅游:石狮中国旅行社、石狮市假日国际旅行社(由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通知);
4.文化:石狮市博物馆;(由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通知);
5.邮政:石狮市邮政分公司;
6.电信:石狮市电信局;
7.移动:石狮市移动公司;
8.交通:石狮市服装城客运站、石狮市客运中心站(由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负责通知);
9.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通知);
10.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通知);
11.医院:石狮市华侨医院、石狮市妇幼保健医院(由卫计局负责通知)。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3:10报到,3:30开始。
地点: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石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