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7-2500-2018-00157 | 文 号:狮教综〔2018〕79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8-06-14 |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市教育系统各单位:
在毕业季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防止教育系统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生,依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8〕4号)和《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泉委办发〔201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收取钱财的宴席。
二、严禁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严禁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让学生、家长、所在单位下属人员以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升学、学习等费用。
四、严禁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参加由非亲属学生家长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五、严禁全市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树文明新风,倡导简朴、节俭的感恩方式,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
市教育局将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将进行通报曝光。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