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200-2019-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6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2019〕11号
    • 发布日期:2019-03-11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11 16:38

    在石各高校、鹏山工贸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石狮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狮市教育局  

                                     2019226 

        

        

      石狮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及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石狮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食安办〔20192)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31日,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全市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对象 

      1.学校内部的食堂、超市(小卖部)。 

      2.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产权属于学校所有的),如:小餐馆和超市、小食品店等。 

      学校要定期组织人员摸排掌握校园周边食品流动经营摊贩、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产权不属于学校所有的)、食品现场制售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送给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办和辖区市场监管或城市管理部门,提请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整治。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料、儿童食品、“五毛”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严查食品质量安全。要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辅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重点加大对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 

      2.严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要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到期、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出租等问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严查食品采购索证及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要检查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是否定期检查库房有无存储和使用过期、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4.严查卫生条件保障条件。检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检查学校食堂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定期对电器、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是否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6.严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机制、食品卫生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是否健全。 

      三、整治时间安排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即日起至20191231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即日至930日)。各校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生产单位和流动摊点等进行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涉及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整理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951日至930日)。市教育局将通过局领导、责任股室包校督查和联合相关部门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101日至1231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对前阶段的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校要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中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堂管理制度及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管理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安全。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整治动态、工作成效,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社会监督。各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堂民主管理机制,通过设立“食品监管委员会”“食堂开放日”等,畅通与师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校要分别在415日、620日和9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进展、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报送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办。 

      联系人:李明篇;           联系电话:83088959 

      电子邮箱:6759527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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