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9-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1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教育督导室主任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督 〔2019〕6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各学校: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家长的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广泛听取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群众对石狮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特制定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主任接待日”制度。同时,请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开进行宣传。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领导
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接待工作。
三、接待地点
石狮市教育局办公楼2号楼303室
电话:0595-83068863
邮箱:ssdds302302@163.com
四、接待对象
全市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群众。
五、接待内容
了解、咨询、反映石狮重要的教育问题。
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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