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9-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1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教育督导室主任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督 〔2019〕6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教育督导室主任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1:43

    各学校: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家长的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广泛听取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群众对石狮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特制定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主任接待日”制度。同时,请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开进行宣传。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领导 

      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接待工作。 

      三、接待地点 

      石狮市教育局办公楼2号楼303 

      电话:0595-83068863 

      邮箱:ssdds302302@163.com 

      四、接待对象 

      全市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群众。 

      五、接待内容 

      了解、咨询、反映石狮重要的教育问题。 

        

        

           

      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32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