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9-0003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明厨亮灶”工程和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2019〕24号
    • 发布日期:2019-05-22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明厨亮灶”工程和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9-05-22 09:24

      各民办学校、集体办幼儿园: 

      根据石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石狮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和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确保至2019年底,实现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和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1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有关事项 

      1.各学校要争取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如有特殊情况不得晚于20191130日前完成。 

      2.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摄像头安装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粗加工区,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 

      ②烹饪区,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 

      ③专间、专用操作区域,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食品加工过程; 

      ④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过程。 

      ⑤同时,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的有关要求,在食堂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3.我市各学校要统一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通过“二维码”扫码上网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原料饭菜制作过程。上传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4.建议各学校与“中安保全”公司联系协商,通过已有网络上传食堂“明厨亮灶”视频信息,以减少建设成本(网络支出费用)。 

      二、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有关事项 

      1.各级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要于831日前完成校园安全风险现场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其余幼儿园要于12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2.各校要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将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校园安全隐患清单送交到我局学校安全办备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上述两项工作,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学校举办者或法人报告,落实专项资金,尽快推动工作落实。我局将把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和发放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的“一票否决”项目。 

        

        

        

        

      石狮市教育局 

      20195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