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0800-2018-0012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11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石狮市红缨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教民〔2018〕3号
- 发布日期:2018-02-20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石狮市红缨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时间:2018-02-20 17:57
石狮市红缨幼儿园:
你园《关于变更举办者的报告》及其它申办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园依照《章程》的规定及董(理)事会决议将原举办者黄丽蓉、吴咏菲变更为曾约伯。请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1日
抄送:石狮市政府办、公安局、消防大队、社会工作部、市场监督 管理局、人民银行石狮支行、灵秀镇政府,灵秀中心校。 |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