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0800-2018-0014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2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石狮市爱苗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教民〔2018〕7号
- 发布日期:2018-04-13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石狮市爱苗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时间:2018-04-13 11:07
石狮市爱苗幼儿园:
你园《关于变更举办者的报告》及其它申办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园依照《章程》的规定及董(理)事会决议将原举办者陈大蓝变更为金怀余。请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
抄送:石狮市政府办、社会工作部、鸿山镇政府,鸿山中心校。 |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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