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19-0004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9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4-09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9 15:32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市直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狮委办2017105)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考生于201949日至418日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统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于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考试机构将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询22135541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622(星期六)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23(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公布时间:8月底,考生可通过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查询成绩。 

    2、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我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咨询,地点为: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22135549 

    五、工作要求 

    1、请市政法委(综治办)、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鼓励干部职工和司法协理员、工会专职工作者、残疾人联络员等基层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请各镇(街道)务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村(社区)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务工作者)积极报考,原则上,达到报考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无特殊情况必须报名参加考试。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每个社区需配置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凭上一年度考取的证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给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1000,作为参加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教材及交通补贴;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外)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或村务(社区)一线专职工作的社工师每月给予500元补贴,助理社工师每月给予200元补贴。(狮委办〔2017105号) 

    3、请各单位及时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报名情况进行摸底,填写《2019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并于423日前汇总至民政局社会工作促进股,联系电话:88629621 

      

    附件:2019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1949

     

     

    附件

    2019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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