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19-001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高龄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19〕114号
    • 发布日期:2019-11-22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高龄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2 10:59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落实高龄补贴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规范高龄补贴制度,决定开展2019年下半年度高龄补贴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9121日至127日。 

          二、审核对象 

      1.2019年上半年已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下半年将继续享受高龄补贴待遇的对象; 

      2.2019年上半年遗漏的符合条件的高龄补贴对象。 

      三、审核内容 

      1.享受高龄补贴对象的基本情况; 

      2.享受高龄补贴对象的生存状态是否发生变化; 

          3.2019年上半年度高龄老人遗漏情况。 

          四、审核机构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享受高龄补贴对象的审核工作。 

      五、审核方式 

      1.2019年已享受高龄补贴的对象: 

      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辖区内高龄补贴对象的基本情况、账户情况、户籍情况和生存状态,做出继续或终止享受高龄补贴的审核意见,并填写《石狮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基本情况审核汇总表》。各村(社区)只需填写审核意见,确定终止的需要填写终止原因,因过世终止的请填写具体过世时间(XXXXXX日)。 

      各镇(街道)于1211日前将《石狮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基本情况审核汇总表》(原名单通过电子政务网内部邮件直接发送给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以纸质版汇总报送市民政局609办公室。汇总表上的村(社区)经办人、联系电话、负责人、镇(街道)经办人、负责人均要签字并盖章,如有留空,将予退回。 

      2. 对于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条件仍未纳入高龄补贴对象的高龄老人:请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石狮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申请补贴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格内容必须完整,一旦出现空缺,要及时落实并补充。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印章、签名等要齐备。同时提供老人身份证复印件(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和老人本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农商银行,显示姓名和存折号的页面)。 

      3.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高龄补贴发放情况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联系。 

          六、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高龄补贴审核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审核走过场,对审核不负责或故意弄虚作假,造成其亲属或他人冒领高龄补贴待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林永红;      联系电话:88715031 

          址:石狮市公务大厦609室。 

        

        

      石狮市民政局 

    201911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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