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0-0006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0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泉州市老区专项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0〕45号
- 发布日期:2020-07-21
永宁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老区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4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泉州市级老区专项资金(老区专项、老促会专项)5万元用于“石狮市永宁镇子英村李子芳纪念馆西侧横一路建设及停车位规划”项目、10万元用于“石狮市永宁镇沙美村扩大沙美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项目建设。请永宁镇社会事务办督促各有关村委会严格按照《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
二、建立报告制度。永宁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及市老促会。
附件:1. 2020年老区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 2020年老促会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老区专项资金分配明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 |
补助资金 |
1 |
永宁镇 |
永宁镇子英村李子芳纪念馆西侧横一路建设及停车位规划 |
5 |
合计 |
5 |
附件2
2020年老促会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 |
泉州市老促 会补助资金 |
泉州市老区 办配套资金 |
合计 |
1 |
永宁镇 |
扩大沙美村农贸市场建设 |
8.5 |
1.5 |
10 |
合计 |
8.5 |
1.5 |
1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