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18-00068
    • 发布机构:中共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8
    • 标题:中共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发放2018年4月份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委社工〔2018〕52号
    • 发布日期:2018-04-08
    中共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发放2018年4月份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的通知
    时间:2018-04-08 09:17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民福〔2012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5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734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标准的通知》(狮政综〔20178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12个社会散居孤儿发放20184月份基本生活养育金共计14400元,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采用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直接拨付到孤儿个人账户。

     

    附件:石狮市20184月份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发放情况表

     

     

     

    中共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   

    201848    

     

     

     

     

    附件:

    石狮市20184月份孤儿

    基本生活养育金发放情况表

    序号


    (街道)

    姓名

    4月份基本生活

    养育金标准
    (元/月)

    备注

    1

    宝盖

    吴锦泽

    1200

     

    2

    宝盖

    王盈盈

    1200

     

    3

    蚶江

    郭培芯

    1200

     

    4

    蚶江

    王瑶瑶

    1200

     

    5

    祥芝

    蔡金泽

    1200

     

    6

    祥芝

    蔡钰清

    1200

     

    7

    锦尚

    李小梅

    1200

    高中在读

    8

    鸿山

    林育泰

    1200

     

    9

    凤里

    蔡建军

    1200

     

    10

    湖滨

    黄钰雯

    1200

     

    11

    湖滨

    陈智育

    1200

     

    12

    凤里

    陈俊杰

    1200

     

    合计

     

     

    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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