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19-0009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9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10月份市财政负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19〕98号
    • 发布日期:2019-10-10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19年10月份市财政负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11:18

    各镇(街道)财经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扩大保障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根据2017年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石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狮政综〔2017171)的精神,经城乡居民中的生活困难家庭户主申请、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审核,张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后,核准确定10371755人,从201910月起享受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现按照市财政、镇(街道)财政8:2的负担比例,将市财政应负担的201910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90988.8元下拨给你们,请你们抓紧落实好镇(街道)财政应负担的保障资金,并及时、足额把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切实帮助保障对象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同时,按规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把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后,要及时将发放名册汇总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石狮市201910月份低保人数及保障金分配情况表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2019109

    附件

     

    石狮市201910月份低保人数及保障金分配情况表

     

    街道(镇)

    保障对

    象户数

    (户)

    保障对

    象人数

    (人)

    10月需发保障金 (元)

     

    市负担

    街道(镇)

       

    凤里街道

    48

    73

    37740

    30192.0

    7548.0

    湖滨街道

    20

    26

    14520

    11616.0

    2904.0

    宝 盖 镇

    59

    107

    44042

    35233.6

    8808.4

    灵 秀 镇

    70

    110

    45163

    36130.4

    9032.6

    蚶 江 镇

    244

    419

    167830

    134264.0

    33566.0

    永 宁 镇

    191

    321

    140168

    112134.4

    28033.6

    祥 芝 镇

    121

    223

    91780

    73424.0

    18356.0

    鸿 山 镇

    166

    282

    113338

    90670.4

    22667.6

    锦 尚 镇

    118

    194

    84155

    67324.0

    16831.0

      

    1037

    1755

    738736

    590988.8

    147747.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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