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19-0013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3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19年10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以及革命五老人员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19〕132号
    • 发布日期:2019-12-24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19年10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以及革命五老人员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9-12-24 10:11

    各镇(街道)财经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1910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226号),为确保我市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决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现将201910月份临时价格补贴92496元下拨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 

      石狮市201910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1755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15人、革命五老人员8人、社会散居孤儿10人、石狮市福利中心孤儿39人。201910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48/人月。 

      二、发放时限及要求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认真做好201910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社会散居孤儿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的201910月临时价格补贴直接下拨到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对公账户,用于孤儿的基本生活待遇。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应在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发放名册汇总送石狮市民政局。 

        

      附件:石狮市201910月份临时价格补贴情况表 

        

        

      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石狮市2019年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表

    街道(镇)

    城乡低保对象(人)

    特困人员(人)

    孤儿   (人)

    革命五老人员(人)

    价格补贴资金分配情况(元)

    凤里街道

    73

    15

    2

    0

    4320

    湖滨街道

    26

    0

    2

    2

    1440

    107

    10

    2

    0

    5712

    110

    1

    0

    0

    5328

    419

    8

    1

    0

    20544

    321

    52

    0

    5

    18144

    223

    6

    2

    0

    11088

    鸿

    282

    14

    1

    0

    14256

    194

    9

    0

    1

    9792

    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

    0

    0

    39

    0

    1872

      

    1755

    115

    49

    8

    92496

    备注:201910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48/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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