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0800-2020-0006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石狮市自强自立残疾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民审〔2020〕27号
    • 发布日期:2020-07-24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石狮市自强自立残疾人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0-07-24 15:30

    石狮市自强自立残疾人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提交的关于登记成立石狮市自强自立残疾人服务中心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准予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1MJY58262X6;住所:石狮市银福路3号;法定代表人:陈北开)注册登记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单位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石狮市民政局 

      20207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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