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0800-2021-0009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备注/文号:石民行政〔2021〕030号
- 发布日期:2021-09-26
石狮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1-09-26 11:41
石狮市鸿山镇归国华侨联合会:
你(单位)提交“石狮市鸿山镇归国华侨联合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石狮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81784500475P;法定代表人:王清源;注册资金:伍万元;住所地:石狮市鸿山镇伍堡新大街355号机关办公楼204室。)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石狮市民政局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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