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0800-2022-00128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6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备注/文号:狮民行政〔2022〕40号
- 发布日期:2022-12-19
石狮市子午文化艺术中心:
你(单位)提交“石狮市子午文化艺术中心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1062263922Y;法定代表人:李芳娜;注册资金:伍万元;住所地:石狮市濠江路塘边村委会D62号。)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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