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3-1000-2020-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5
    • 标题: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人社〔2020〕41号
    • 发布日期:2020-09-21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09:04

    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石狮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15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已纳入国家制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为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开水平,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219号)为指引,充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科学把控需求导向。紧贴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密切关注的就业、社会保险问题,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依法依规有章可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致力优化平台模式。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用好新媒体信息平台,强化创新公开模式,搞好平台内容建设,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就业、社会保险领域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应至少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单位)、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要素。 

      (二)规范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互动、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完善各环节相关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三)推进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加强就业、社会保险领域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内设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集中发布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部门公开信息。 

      (四)完善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结合职权和单位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等,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五)推进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健全就业、社会保险领域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及时传递上级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我市贯彻执行措施。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鼓励示范先行,发挥带动作用。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机制,形成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人员岗位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就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附件:1. 石狮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 石狮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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