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3-3000-2019-00011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 标题: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人社〔2019〕28号
- 发布日期:2019-05-13
各样本企业: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9〕93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二、调查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9年4月至6月,报表上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22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截止时点指标为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
三、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我局负责对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和数据复核;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培训样本企业调查人员、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时报送数据、对数据质量审核并上报;样本企业通过网络在线填报后上报我局审核。
五、调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确认样本企业(5月4日前):在去年调查企业名单基础上,由我局对样本企业名单中消亡、破产、人数不符合调查要求等情况的进行替换,确定参加调查样本企业最终名单,并报泉州市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培训(5月4日-5月10日):由我局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对样本企业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企业调查人员充分认识开展薪酬调查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调查指标,熟练使用调查系统。
(三)实施调查(5月10日-5月21日):由我局指导样本企业真实、准确填报调查数据,并进行审核数据,严把质量关,确保样本企业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往年出现不合格数据的样本企业要特别注意,要确保不再出现数据无效情况。
(四)上报数据(5月22日):各样本企业将经审核通过的调查数据于5月22日前通过网页系统上报我局。我局将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是今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样本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工作,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要求,今年继续采用将调查数据在线填写至网页系统的方式,各样本企业要认真查看培训手册,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准确填写数据。
(三)建立检查和通报制度。薪酬调查中,我局将对各样本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上报的薪酬调查数据及时、准确。
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的具体填报方式和填报内容,请各样本企业查看《石狮市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操作说明》,今年继续采用通过网页系统在线填写数据的方式,在线网页调查系统的网址为http://survey.mohrss.gov.cn/xcdc。
联系人:高华杰
联系电话:88732297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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