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0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参照《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机构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咨询电话:0595—88712495 

      传真号码:0595—88701566 

      电子邮箱:sssrsj@163.com  

      办公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21楼2113室 

      邮政编码:362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规划计划

      4.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5.财政资金信息; 

      6.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 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8.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公开目录详见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号 

    公文生成日期  

    标题  

    内容概述  

    发布时间  

    阅读量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主题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5.公文生成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标题:信息的标题。  

      7.内容概述:信息的内容简述。  

      8.发布时间:信息在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阅读量:信息被点击查看的次数。 

      (四)公开渠道 

      1. 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网址为:www.shishi.gov.cn 

      2.在微信公众号“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开,微信扫描关注。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3. 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市档案馆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大楼3 

      咨询电话:0595-83078521 

      市图书馆地址:石狮市八七路文林图书馆二楼报刊阅览室 

      咨询电话:0595-88706803 

      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 

      咨询电话:0595-83051277 

      4. 通过新闻发布会、石狮日报、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咨询电话:059588712495 

      传真号码:059588701566 

      电子邮箱:sssrsj@163.com  

      办公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212113 

      邮政编码:362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按规定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四)申请的处理 

      1.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2.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