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1200-2019-0000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3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成品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市监〔2019〕2号
    • 发布日期:2019-01-23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成品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23 10:31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贯彻意见》,全面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各单位要依法履职,依法进行抽检,强化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把油品质量关。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产品来源监控。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进货渠道监管,检查流入我市油品进货来源,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质量自检、购销台账等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进货查验监管。

      (二)加强油品质量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经营下列油品:国家命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非法炼制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下列违法经营行为: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及走私油;对油品质量等虚假表示引人误解。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关,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行为。

      三、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促进油品质量提升

      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检,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管力度。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抽检工作,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油品,要依法进行查处。抽检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成品油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信用惩戒制度;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公示成品油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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