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1200-2019-0000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4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市监〔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01-31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10:50

      各内设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事业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泉市监明传〔2019〕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3日至3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依法查处、惩教结合,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区域、时段、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无证无照集中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积极引导办理许可证照,严格落实信息抄告制度,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行为:不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涉及食品药品、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其他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对象: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无证照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无证照电商微商的线下经营场所等。

      (三)重点区域:闲置出租的厂房、学校周边、车站码头、商贸集中区域、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民房等。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摸排(1月23日至1月31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调配整合执法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全面摸排,建立台帐(见附件1);要根据摸排情况,及时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引导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许可证照,对属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2月1日至2月28日)。把握岁末年初无证无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和食品药品、餐饮服务、大型游乐设施设置等领域,组织线上线下巡查,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第三阶段,总结分析、巩固成效(3月1日至3月15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加大宣传。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重点,突出容易发生安全隐患风险的行业领域,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无证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着力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盲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把握安全生产与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的内在联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开展《电子商务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揭露无照经营的危害性,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公开本部门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无证照经营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加强沟通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加强系统内部沟通,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巡查监管。充分发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加强与各镇(街道)、村(居)的沟通协作,由村(居)协助进行无证照经营摸排,破解无证无照经营发现难等问题。落实信息抄告和线索移交制度,对属其他部门查处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要通过福建省无证无照信息抄告平台等渠道及时抄告其查处。对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依法分类处置,优化主体准入服务。对属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区分行业、危害性等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经营一般行业且无严重社会危害的,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办理证照;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小加厂、小作坊、小电商,该责令整改的要坚决责令整改,该查处取缔的要坚决查处取缔。要强化无证无照经营的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公示作用,实施信用惩戒。要结合服务“双创”,通过采取行政指导、提供办照绿色快速通道、集中办照等措施,为经营者办理证照、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的准入环境,着力促进无证无照经营向持有效证照诚信合法经营转变。

      (五)加强督导考核,督促工作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2019年度的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查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情况反馈,做好信息报送。加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反馈,及时报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加以推广,推动无证无照监管工作上新台阶。各单位应于每个阶段结束前2天,将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包括组织部署情况、排查摸底情况、整治措施及执法检查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下阶段打算)和全市无证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企业信用监管股。

      附件:1. 2019年无证无照经营处置台账

      2. 全市无证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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