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1200-2019-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8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市监食〔2019〕12号
    • 发布日期:2019-03-08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15:32

      根据市委朱启平书记批示要求及《石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食安办〔2019〕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全市各类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校园周边。

      (二)整治的重点对象: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三小食品单位(小餐饮、小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经营单位。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料、儿童食品、“五毛”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检查主体资格和健康证明。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检查履行职责和义务情况。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或规范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制度,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过期食品是否及时清理,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及原材料贮存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管控销售使用和质量安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及原辅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违法添加、销售和使用“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五毛”食品、儿童食品及儿童较常消费的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

      四、整治时间安排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两侧200米以内为摸排范围,深入现场集中时间进行认真排查,对涉及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有关经营者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形成监管工作闭环。对依法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引导、规范和创建,促使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经过整改仍无法实现规范经营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对前阶段的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治责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综合治理。加强同教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把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三)营造整治氛围。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整治动态、工作成效,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鼓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现场执法,认真听取他们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意见、建议,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监管所请于各阶段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阶段专项整治的相关材料(含工作情况统计表、执法图片及工作台账等)报送至食品股。(联系人:曾忠平,联系电话:88755951)

      附件:石狮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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