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3000-2018-0010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4
    •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备注/文号:狮市管〔2018〕57号
    • 发布日期:2018-11-14
    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14 10:53

        根据《泉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工商〔2018〕126)部署要求,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动无照市场主体补办营业执照,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推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对前期摸排的2万多户涉嫌无照的市场主体(名单已通过OA个人邮件送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请注意保密)及通过其他方式发现的无照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处置,集中力量积极引导和督促无照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为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提供可靠保障,为促进泉州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行动阶段及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时间:2018年111日至20181225日。 

      (一)第一阶段:2018年111日至1110 

      对前期摸排的2万多户涉嫌无照的市场主体及通过其他方式发现的无照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办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以免予办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照以及涉及许可审批等不同类别建立台帐备查(见附件1,分类台账已建立并通过文件传送发到各所所长),制定11-12月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3人及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涉嫌无照市场主体要先安排落实。 

      (二)第二阶段:2018年1111日至1130 

      通过采取行政指导、提供办照绿色快速通道、实行容缺预审、上门或集中办照等措施,为补登工作创造良好的准入环境,最大程度地提高办照效率。各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补充完善分类台账,截至11月30日,完成50%的应办照市场主体的清查及补办照工作,完成50%的可免予办照市场主体的清查指引工作,100%完成涉及许可审批市场主体的信息抄告。 

      (三)第三阶段:2018年121日至1225 

      继续深入开展补办照、依法查处等工作,截至12月25日,完成100%的应办照市场主体的清查补办照工作,完成100%的可免予办照市场主体的清查引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细化职责分工。各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注意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将查处无照经营、引导办照与安全生产、1+X专项督查、扫黑除恶治乱等工作有机结合。任务要分派到人,一个人管几户,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协同共治、信用监管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其他部门、村(居)委会等单位的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分类处置。各单位要注意文明执法,将依法查处、行政指导、信用约束等手段有机结合,对前期摸排情况梳理出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并在分类台账中记录处置情况。对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办照的,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电子商务经营者中属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要及时剔除,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定可以免予办照的,要积极引导办照,但不得强制。对应当办照的,根据实际需要依法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对主动配合、及时补办照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对涉及许可审批的,应同时将名单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强化督查督导,确保任务完成。企监股将加强督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一周一报制度,在11-12月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四上报汇总,每周一通报进度。市工商局也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的督查,如果未完成任务,将视情况延期行动期限,并适时通报地方政府,此次专项行动将作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和1+X专项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列入市对县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依据。 

      四、其他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查处无照经营、推进市场主体办照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日常性工作的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和市委第四季度攻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履行工商(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振奋精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集中力量抓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成效。

      (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无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及时消除无照经营。

      (三)加强信息报送反馈。各市场监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撰写和报送工作,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通过一体化平台向企监股报送涉嫌无照市场主体分类处置情况周报表(附件2,末次为1224日)及分类台账,于112412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全市涉嫌无照市场主体分类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蔡燕妮,联系电话:88886131。 

     

      附件:1. 涉嫌无照市场主体名单分类台帐(含四种类型) 

            2. 涉嫌无照市场主体分类处置情况周报表

            3. 全市涉嫌无照市场主体分类处置情况汇总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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