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0103-2017-00019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04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转发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关注“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17]25号
    • 发布日期:2017-09-04
    石狮市司法局转发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关注“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时间:2017-09-04 16:59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稳步推进泉州市政法系统十项创新工作之一——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升级版的实施,“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已正式开通上线。现将《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关注“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的通知》(泉司办[2017]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升级版也是今年我市政法综治十项创新工作项目之一,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司法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广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层层传导责任,确保本系统工作人员全部关注。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关注,确保每个镇(街道)群众的关注量不少于300人次。

    二、各单位须积极发动本单位人员关注,并结合窗口服务、微信转发等有效途径,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宣传推介关注,着办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

    三、市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应主动担当,积极宣传推广,并做好关注情况后台统计工作。

    四、请各单位于830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关注情况及发动群众关注情况汇总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蔡莉莉,联系电话:88887148

     

     

    石狮市司法局      

     

    2017823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直属各协会:

    为稳步推进泉州市政法系统十项创新工作之一——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升级版的实施,“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已正式开通上线。关注“泉州法律援助”,群众可随时随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评价服务质量;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实现掌上办公,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实现法律文书和统计报表自动生成等办公智能化;承办律师也可及时上传案件办理信息,等等。为进一步推广“泉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方式

    1.搜索关注。打开微信顶端“+”,选择“添加朋友”中的“公众号”,输入“泉州法律援助”,添加关注;

    2. 扫描二维码添加关注。


    3.邀请关注。关注“泉州法律援助”后,在对话框内输入“推广”,点击发送后将跳出推广员邀请卡,填写相关信息后即可生成个人专属二维码,分享给他人关注。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广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层层传导责任,确保本系统工作人员全部关注。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关注,保证每个乡镇(街道)群众的关注量不少于300人次。

    2.各单位须积极发动本单位人员关注,并结合窗口服务、微信转发等有效途径,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宣传推介关注,着力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

    3.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应主动担当,积极宣传推广。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好关注情况后台统计工作。

    4.请各单位于831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关注情况及发动群众关注情况汇总报送至电子邮箱:qzflyzzx@163.com

     

    (联系人:李文华   联系电话:22377701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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