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3200-2018-0001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2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成立石狮市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18〕12号
    • 发布日期:2018-04-12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成立石狮市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16:16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48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市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

    一、石狮市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成员名单

    郑平申 福建醒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斌 福建醒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清风福建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曙军福建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晓辉福建协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文卫福建协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文彬 福建协进律师事务所律师

    龚延禄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柯志欣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解晓非福建康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清意福建携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志勇福建华达(石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金炳福建华达(石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惠阳福建国旷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传开福建国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延章福建正成功(石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清璜福建仁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明珠福建琼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重点项目的调研、咨询和论证,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法律建议。

    2、有针对性地对项目建设者、管理者及周边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3、协助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4、不定时地为重点项目建设者、管理者提供法律咨询,解决重大项目工程中的其他法律问题。

    三、工作纪律

    志愿团成员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秘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成立后,要本着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志愿团成员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积极为石狮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及时总结、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石狮市司法局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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