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18-00017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03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18〕16号
    • 发布日期:2018-05-03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03 17:37

    石狮市中心法律服务所、凤里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所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泉州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法律服务所

    1、是否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2、是否严格按照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收案收费,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是否悬挂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

    3、是否严格遵守四统一制度,即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统一归档

    4、是否有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

    5、是否按照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归档,业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归档是否及时;

    6、是否进行税务登记,严格依据财务管理规定,健全有关帐目,规范收支、依法纳说;财务帐薄保管是否完好,往来账目是否清楚;

    7、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

    1、是否严格遵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及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2、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有无私自收案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不办事、假冒律师的名义执业、超业务范围执业、办案不负责任、转借执业证、捏造事实、恶意串通、为揽案源互相诋毁、为同案双方代理等违反诚信制度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

    3、是否按时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4、是否积极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查处投诉等违规违纪案件;

    二、检查的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市司法局检查,泉州市司法局基层科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28日至52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认真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要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石狮市司法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泉州市司法局。

    抽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服务所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2、要精心组织。要结合今年度即将开展的年度注册工作,认真扎实开展检查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检查组检查时,法律服务所应按规定提供自查自评材料、2017年度所有的业务档案、收案登记簿、办案收费凭据、各项规章制度的文本和有关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检查结果将作为2018年是否准予年检注册的依据。

     

     

     

    石狮市司法局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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