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18-0002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30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推荐“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18〕26号
    • 发布日期:2018-08-03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推荐“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8-08-03 09:07

    各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石狮市司法局决定选聘首批“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应从现有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备高超的调解技能,有独具特色的调解经验和方式方法。 

      (二)目前仍处调解一线,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多,水平高,擅长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好,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满意,是本辖区范围内群众认可、系统公认的调解能手。 

      (三)曾获得过泉州级以上人民调解能手、模范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星级调解员等调解方面荣誉称号。 

      二、推荐名额 

      各司法所推荐2名“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候选人。 

      三、具体要求 

      (一)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坚持优中选优,突出“调解专家”、“调解能手”,务必于810日前以司法所名义,将推荐汇总表和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司法局卢文火邮箱,将纸质版盖章后上报。 

      (二)推荐材料需如实全面反映候选人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经历、主要事迹、工作成效以及所获得的泉州级以上荣誉称号,本人从事调解工作的经验、特点、擅长调解的纠纷类型及方式方法等。 

      (三)市司法局将根据各所推荐的人选,综合擅长的调解领域、区域覆盖等因素,选定10名人民调解员选聘为首批“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作为全市指导、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专家队伍。联系人:卢文火,联系电话:0595-88751148 

                                                         

      附件:石狮市人民调解专家推荐汇总表 

        

      石狮市司法局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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