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2600-2020-0000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30
    • 标题: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司〔2020〕15号
    • 发布日期:2020-07-02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02 09:36

    各司法所,各股(室、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现将《石狮市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司法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品牌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助力复工复产。

      (二)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将经济困难标准按申请受理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使法律援助覆盖更多低收入群体,做到可援尽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探索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三)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

      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完善实体窗口、“12348”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落实法律援助跨县域受理协作机制,综合运用“互联网+”法律援助及时处理异地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努力实现异地法律援助申请“一趟不用跑”。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和企业生产顺利进行。

      (四)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

      加强对各级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的综合管理运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等“七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懂得运用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不跑腿也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五)加大弱势群体服务力度

      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活动,加大弱势群体服务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提供上门受理、邮寄受理等服务。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六)提升窗口规范化便民服务

      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办事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修订完善值班指南和申请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书等,确保值班人员用语文明规范、待人热情耐心、解答详实细致、处置快速有序。建立健全窗口服务评价制度,提升值班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七)发挥基层站点人员作用

      落实市委强基促稳目标要求,完善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窗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居联络员作用,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需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操作和申请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等的培训力度,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强化为群众办理或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作用,打通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八)严抓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探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工作,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全程跟踪、回访、旁听庭审等措施,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精心谋划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实施,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抓好活动信息报送,按时报送品牌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总结。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法律援助“七进”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介,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积极组织参与省司法厅“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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