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4-3000-2018-00014
- 发布机构:石狮市金融工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8
- 标题: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组建石狮市金融讲师团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金〔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12-18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民众的金融素养,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预防地方金融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石狮市金融讲师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通过完善金融知识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大众金融素养,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二、讲师团职责
1、提升社会大众投资理财观念,树立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2、通过典型金融案件,做好金融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3、促进政银企的零距离沟通,使中小企业更好地了解金融、应用金融;
4、向中小学生普及金融知识,增进广大师生对现代金融的认知。
三、宣讲内容
(一)金融常识
1、金融基本知识;
2、理财投资方式及风险;
3、互联网金融风险认识及预防;
4、企业融资方式介绍;
5、企业债务问题介绍及解决方式;
6、认识非法集资和标会风险,拒绝高利诱惑;
7、其他金融常识。
(二)金融政策解读
(三)警示教育
1、金融典型案件及法律宣讲;
2、非法集资案件剖析及相关法律解读;
3、金融诈骗典型案例解读;
4、校园贷款危害的典型案例及防范;
5、其他金融相关典型案例及防范。
四、人员组成
讲师团成员主要由法院、金融局、金融机构推荐人员组成。讲师团成员实行聘任制,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充实。
五、组织领导
讲师团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综合股,负责讲师团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为讲师团成员的宣讲、交流等工作提供便利。
2、讲师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讲师团工作制度及年度计划,拟定金融宣讲主题,协调讲师团的各项活动。
3、讲师团成员要注重金融知识或金融法律知识的积累,经常性地对金融风险预防进行理论思考,充分作好授课准备,不断提高宣讲水平。
4、各单位邀请讲师团成员讲课时,须提前与讲师团办公室联系,由讲师团办公室统一安排授课。
石狮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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