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4-2500-2017-00028
    • 发布机构:石狮市金融工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0-13
    • 标题: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 备注/文号:狮金〔2017〕26号
    • 发布日期:2017-10-13
    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10-13 08:24

      各股室、金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活动对象

       金融工作局及金融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学习引导常态化

      通过集中学习、廉政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党纪知识相关内容,做到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熟知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注重学习先进典型,利用正面典型树立标杆,倡导廉洁从政的正确导向。

      (二)坚持提醒常态化

      对信访举报、巡视、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抓住过年过节、股级任免、岗位调整重要时间节点,重申廉政纪律,开展提醒式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招呼常打、袖子常拉,防微杜渐。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从风险分析、风险责任、风险提醒等方面,对干部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短信、微信群推送廉政提示、廉政格言、廉政图片。

      (三)廉政谈话常态化     坚持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谈心制度。主要领导干部要与班子成员和股级干部的开展廉政谈心工作;分管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了解分管股室干部廉政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谈心活动。凡新提任股级干部,单位负责同志要与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必要时开展诫勉谈话,督促纠正。对受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谈话,加强思想引导。

      (四)警示教育常态化

      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实效性。(1)典型案件学习通报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剖析反面典型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深刻认识违纪违法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实境课堂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爱国教育基地等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3)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作品及纪委监察局网站等大众媒体进行展览展播的作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主要领导带头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避免学习教育图形式、走过场。

      (二)完善机制,狠抓长效

      要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注重经验总结和教育成果转化运用,通过座谈讨论、对照检查、整改提高,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监督、惩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促进落实 

      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加强督查指导。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以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问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