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1200-2018-0003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4
    • 标题: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18〕62号
    • 发布日期:2018-06-05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6-05 10:23

    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4日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载体,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环保方面

      1、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放射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转运等环境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全市企业环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强化涉危企业环境应急事故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认真做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按时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隐患督办任务,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措施的落实。

      (二)水务方面

      1、进一步建立健全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制度,与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开展企事业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公用〔2014〕86号)的要求,加强组织,细化方案,落实措施。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修订完善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并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面对紧急情况的应急能力。

      6、做好汛前、汛后安全检查,重点对水利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养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转;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严把在建工程安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8、全面检查各类水库、水闸等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监测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悬挂横幅等多种渠道,营造宣传声势,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事事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素质,加大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力度,提高持证上岗率,强化行业安全法制教育和实践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环境监管职能。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重点监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污染隐患、超标排放等事项,环境应急设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处置等环境安全和其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四)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搞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责任心教育,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安全稳定。

      (五)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应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节假日、重大会议、台风、暴雨期间,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应急救助演练,提高企业安全救助能力;继续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按行业标准或规范等制度抓落实,禁止带病作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集中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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