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1200-2022-00037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9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22〕22号
    • 发布日期:2022-08-01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1 09:10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土壤污染风险,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义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石狮市列入2022年度《泉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3家省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18家泉州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详见附件1),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1.重点监管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地下水的自行监测工作。 

      2.重点监管单位应于2022年8月底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我局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依据、监测范围、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监测对象、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布点原则与方法、平面图、监测点位布置图、采样与分析方法、评价标准和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3.重点监管单位应于2022年11月底前,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完成样品采集、测试分析,编制监测报告,报我局备案,并将自行监测报告上传亲清平台。监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告名称、任务来源、编制依据、监测范围、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布点原则与方法、平面图、监测点位布置图、采样与分析方法和时间、评价标准和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汇总表、评价结论等。 

      (二)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1. 梳理有毒有害物质清单。重点监管单位应认真对照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梳理厂区范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我局报告排放情况。 

      2. 新增企业开展全面的土壤隐患排查。2022年新增的2家企业石狮市通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应在2022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土壤隐患排查,按要求填写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表,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并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隐患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并留影记录,形成隐患整改台账。严格按照大纲要求,自行或者聘请技术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及时上传亲清服务平台。企业通过福建亲清服务平台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访问系统。(福建亲清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220.160.52.213:10072/fjqq/) 

      3. 针对隐患排查方案做排查记录。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2021年隐患排查方案开展一次排查记录,针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拍照留影,并填写土壤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2)于2022年9月底前报送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你单位应按照以上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内容完成的时间节点,并按计划进行,确保完成工作。 

      (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于2022年11月底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并上传亲清服务平台。以上工作均将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体系,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健全一企一档。健全档案台账企业档案台账应包括政府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企业地下储罐情况、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企业应急预案、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材料。各年度相关排放报告、监测报告应及时更新、补充。 

      联 系 人:大气与土壤环境股  邱嘉妤 

      联系电话:0595-83085799 

      邮    箱:ssdqytr@163.com 

      附件:1.石狮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 土壤隐患整改情况表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石狮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 

     

    附件2 

                       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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