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2500-2018-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5
    • 标题: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18〕5号
    • 发布日期:2018-01-26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6 15:31
    各股,直属单位:

      现将《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5日

      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石狮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狮委办〔2017〕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战略,以激励干部、推动工作为目标,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注重工作实绩和难易程度、区分自主性和承接性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评价程序,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制定并落实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绩效评估工作对象

      本局绩效评估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综合股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股室、直属单位具体实施。责任工作对象包括:

      1、局机关内设股室(5个):综合股、法规宣教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股)、行政审核审批股、水务股。

      2、直属事业单位(3个):水务处、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3、党支部(2个):局机关党支部、水务处党支部。

      三、绩效评估内容和方法

      指标设置及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

      (一)重点工作考评

      1.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指标设置。根据市七届一次党代会、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等部署要求,设置重点工作指标3项,分别为“加强和规范中介服务”(0.5分)、“染整集控区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改革”(2分)、“石狮市新型染整产业循环发展园定型机废气净化治理”(2分)。实行单列考评,即: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加减分;重点任务越多、完成越好,加分越多;任务完成不好的,扣分。

      (2)考评办法。从目标计划完成时效性、工作任务完成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具体标准见附件2。

      (3)计算公式。每个指标全年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得分80分为达标,不加分也不扣分;超过80分的,予以加分;未达到80分的,予以扣分。计算公式为:(考评得分-80)÷100×任务分值×1.3。该项工作加分或扣分总数封顶2分。

      2.“项目攻坚年”活动完成情况

      根据《石狮市2017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方案》(狮委办〔2017〕7号)、《2017年石狮市项目攻坚年工作考评办法》(狮重办〔2017〕3号),将财政投资类项目、投资攻坚列为重点工作指标,共8项,分别为“新型染整产业循环发展园雨污水管网(续)”、“应急水源工程”、“梧垵溪下游河道整治工程(续)”、“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续)”、“水头排涝枢纽工程(续)”、“上浦排洪道改造工程(续)”、“城市积水整治试点工程”,每个项目权重均为1分;“投资攻坚”项目,权重为1.7分。实行单列考评,即: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若被泉州市通报存在问题的加倍扣分。该项工作加分或扣分总数封顶3分。

      (二)百分制指标考评

      百分制指标考评包含职能工作指标和共性工作指标等两种。

      1、职能工作指标

      含专项工作指标和常规工作指标两类,分值为87.5分。

      (1)专项工作指标

      专项工作指标考核办法由相关考评牵头单位设定并组织考评,指标分值不超过绩效指标百分制的30%。具体指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改、“七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安全生产工作(含消防工作)、市场监管工作(含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海洋环境保护、12345便民服务联动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个专项整治提升、“十大文明新风”活动、综治工作、“放管服”改革工作、双拥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18项,分值合计55.5分。得分计算公式:考评得分×30÷55.5(分)。

      (2)常规工作指标

      主要考评职责范围内其它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值设计为57.5分。其中,涉及指标性数据(如:完成多少,增长百分几等),以上级下达指标的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为准。

      2、共性工作指标

      主要考评单位内部的党建、组织、宣传工作等情况。具体指标包括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3分)、组织工作(6.5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3分)等3项,分值合计12.5分。

      (三)公众评议

      市效能办牵头,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设计个性化内容的调查问卷,选取不同对象,评议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评议成绩实行百分制,按10%比例纳入总成绩。

      (四)市领导评议

      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对参评单位的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协同配合、廉洁自律等4个方面进行评议。评议成绩实行百分制,按2%比例纳入总成绩。

      (五)镇(街道)评议

      由各镇(街道)相关人员对参评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2个方面进行评议。评议成绩实行百分制,按2%纳入总成绩。

      (六)察访核验

      1、将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的日常督查情况作为察访核验的内容,在百分制得分基础上进行扣分。具体扣分办法以《2017年石狮市绩效管理察访核验评分细则》为准。

      2、在省、泉州市效能办察访核验中,①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查实或通报的人员取消绩效奖,并对其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扣50%绩效奖;②被省、泉州市行动计划(方案)督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由主管部门对违规人员视情扣减绩效奖;③被其他部门察访核验查实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员取消绩效奖。

      3、在本市察访核验中被查实或通报存在问题被扣分的人员,扣50%绩效奖。

      (七)奖惩加分与扣分

      对受到泉州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表彰、工作创新或在泉州市绩效考评中负责的指标排名前3位的,予以加分;对在泉州市绩效考评中负责的指标排名后3位的,予以扣分。具体详见《石狮市2017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加分与扣分规则》(狮效办〔2017〕24号)。

      四、绩效评估成绩构成

      总得分=重点工作指标得分(加减分)+百分制指标得分×86%

      +公众评议得分×10%×调整系数(该系数=第二系列参评单位指标考评平均分数÷第二系列列入评议单位的评议平均分数)+市领导评议得分×2%+镇(街道)评议得分×2%-察访核验扣分±奖惩加分、扣分。

      五、绩效评估时间和步骤

      1、2017年12月15日前,根据市绩效评估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审核。

      2、2018年1月上旬,各相关责任股室及直属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并形成年终绩效自评总结报告送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做好集中考评迎检准备工作。

      3、2018年1月底,对自评“合格”等次以上单位预发1个月绩效奖(其中需扣减绩效奖的人员不预发,该部分人员名单由市效能办于1月中旬向各单位通报)。

      4、2018年3月下旬,根据反馈的初步考评结果,抓好整改提升和成效巩固。

      5、2018年5月底,按照考评结果,兑现剩余奖惩。若出现需扣减绩效奖情况,由参评单位扣减已预发人员的绩效奖。

      六、绩效评估等次

      绩效评估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结果运用

      绩效评估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奖挂钩,按《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石狮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作为评价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优评先、干部使用、交流、奖励、惩戒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切实重视绩效管理过程,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制定的任务目标要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协调、检查、督促,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绩效评估的工作安排,围绕自身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年度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效能纪律意识。

      (三)积极争先创优。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指标的跟踪监测,争取今年在绩效评估工作中继续保持前列。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绩效评估的办法,建立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2017年度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绩效评估工作指标考核表

            2.重点工作指标考评标准

            3.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办法

            4. 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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