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3000-2018-00040
    • 发布机构: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8
    • 标题: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环保函〔2018〕77号
    • 发布日期:2018-07-12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18-07-12 11:36

     蔡德胜等代表:

      您等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古洋小学周边低洼积水点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第47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等代表们对我市排水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建议。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古洋小学周边低洼积水点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 等文件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任务分解,由我局水务处主办、产投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经我局水务处组织现场调查,结合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办意见,初步判断古洋小学周边低洼地积水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排水设施结构性问题,其下游排水沟灵山沟河道虽经部分拓宽、加深、截污等改造,但其排水能力不足(达不到20年一遇)的结构性问题并无根本性解决;二是排水设施功能性问题,低洼地原有排水通道被填埋、淤堵、垃圾覆盖、或其它破坏,如小学大门口金相路范围内雨水管道淤积、雨水口井篦雨天时垃圾覆盖。目前,我局水务处已拟定处理方案。一是将于近期组织对金相路古洋小学周边路段雨水设施(含古洋小学东北侧排水暗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清理等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排水设施的排水功能;二是利用汛期雨天时加强对古洋小学周边排水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功能性问题,及时处理;三是排除了排水设施功能性问题后,协调相关职能单位,从规划、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制定解决方案。 

      借此,再次衷心感谢您等代表们对我市排水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更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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