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3000-2020-00005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2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20〕16号
    • 发布日期:2020-04-03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09:58
    各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现将《2020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生态环境管理干部队伍,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

      (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三)地方性生态环境相关法规规章。重点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四)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三、学习方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同时邀请局领导、上级业务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专家或业务骨干、法律顾问通过夜学、专题讲座、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及分期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有关执法培训。利用国家宪法日、六五环境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同时,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形式推进学法创新。

      四、学习要求

      1、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完成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认真组织实施学法计划。

      2、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强化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学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4、将法律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公众和社会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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