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4-3000-2018-0005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22
    • 标题:石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商务综〔2018〕55号
    • 发布日期:2018-10-31
    石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10-31 15:15

    各股、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石狮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石狮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 

        

        

        

                                        石狮市商务局 

      20181022 

        

        

      附件 

        

      石狮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社会舆情、政务舆情、新闻舆情、网络舆情等各类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舆情关切问题,有序化解舆情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各类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交流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林金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洪文德  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林东宁  局主任科员

                吴月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各股、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定施滨滨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人。局机关各股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舆情热点、重点及舆情危机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流程 

      (一)监测收集。局机关各股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定时对内贸、外贸、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电商、商超、农贸市场等与我局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类舆情信息进行巡查,加强对网络媒体、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的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股(单位)要按照各类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分级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三)及时报送。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群众热切关注的舆情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通知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局主要领导;发现敏感突发舆情以及相关线索或苗头必须在发现后1小时内向市委网信办口头报告,积极协调本单位有关股室和相关部门在3小时内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和处置需求,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进行调控管控。 

      (四)应对处置。涉事股(单位)是舆情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反映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负面信息的不良影响。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作用,及时将已经了解和可以确定的事实真相、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关股室和责任人员的态度予以公布。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责任追究 

      在应对处置舆情工作中,各有关股(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升应对社会舆情、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股(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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