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8-1000-2018-0023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13
    • 标题: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卫计〔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2-13
    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2-13 09:14
    各医疗卫生单位:
      冬春季是流感、人感染H7N9流感、流腮、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今年入冬以来,流感等聚集性疫情频发,大部分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社会关注度高。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18〕8号)、《泉州卫生计生委泉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卫计疾控发明电〔2018〕2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稳定,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是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春节和全国两会将至,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科学分析本地传染病疫情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全面部署,层层落实,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传染病防控保障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疫情信息,联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进一步推动联防联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协助中心校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市疾控中心要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登革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性传染病的防范工作,严防输入。
      三、加大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市疾控中心要根据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征开展疾病监测和疫情预测预警。针对流感、人感染H7N9、H5N6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要加强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和活禽经营场所外环境H7N9、H5N6的病原学等监测,发生人感染H7N9、H5N6流感确诊病例,应当在病例确诊后开展为期2周的强化监测。针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加强流感、流腮、水痘、手足口病、结核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的监测。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感染H7N9、H5N6流感等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市疾控中心要开展疫情研判,做好疫情处置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疫情处置工作,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蔓延扩散。
      四、坚持群防群控,深入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市爱卫办要积极调动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灭“四害”和消除“四害”孳生地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要根据本地蚊媒密度和季节消长规律,在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轮以杀灭越冬成蚊为主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消灭带毒成蚊,切断传播途径,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和水平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健康理念,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造成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扎实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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