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8-1000-2019-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6
    • 标题: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石狮市公安局转发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卫健〔2019〕13号
    • 发布日期:2019-02-26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石狮市公安局转发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
    时间:2019-02-26 10:37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派出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闽卫妇幼发明电〔2018〕4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石狮市公安局 

    20192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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