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1203-2019-00086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7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19〕149号
    • 发布日期:2019-09-27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7 10:02

      辖区各建筑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在即,为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暨信访维稳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现将做好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和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住建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各个环节,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市质安站要督促辖区受监在建项目责任主体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工地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建机一体化企业,要对所有在用设备开展全覆盖检查,组织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巡查、检修,检查完要签字确认,发现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停用,及时消除隐患。节日期间要落实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杜绝盲目赶工抢工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市质安站要立即开展节前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

      三、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单位要按照《在建工程文明施工XIN行动拓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围挡设置、环境在线监测、喷淋、降尘等控制扬尘措施,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确保无“滴撒漏”现象,保证进出口和施工场地整洁美观常态化,切实把建筑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抓实抓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 

       1.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 

      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行业内规定的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完善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值班力量。要进一步配备完善值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做好记录保存以备查。切实做到值班有章可循、值守严阵以待、通讯联络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断档。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迅速多渠道核查详细情况,按预案要求和规定程序妥善处置和上报。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重要情况,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履职情况。

       2.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住建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住建局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以及报送信息不准确、不详实、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3.严格应急处置机制 

      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制度措施,规范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程序,加强对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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