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2500-2019-00070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2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专项小组关于印发《石狮市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19〕123号
    • 发布日期:2019-07-12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专项小组关于印发《石狮市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2 16:11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1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号),推进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狮委〔2018〕58号)落实落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示范先行、规划引导,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统筹整治,保护乡土风貌;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加快解决垃圾围城、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 

      围绕市委一体(总体规划)、两面(环湾生态公园工作面、洪厝山山体公园工作面)、三线(海岸带、山水田园风光连绵带、产城融合延伸带)、多点(重点村生态宜居建设和部分村村容村貌整治)的总体思路,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一革命四行动”,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年努力,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机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高铁、高速公路及重要通道沿线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三、职责分工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编制简单实用型村庄规划,充分尊重民意,让农村规划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相融合,形成“产村相融、宜业宜居”的农村新貌。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重点村先行,按需求分批次开展村庄规划修编,同步完成《石狮市生态宜居乡村总体规划及技术导则大纲》,编制让村民看得懂、看得见、用得上的村庄规划。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 

      )实施农“厕所革命” 

      大力推动厕所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逐步从城市扩大到农村、从景区扩展到全域,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厕所脏、乱、差、少、偏等突出问题;建立以独立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基本实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1.城乡公厕。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城乡公厕。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市区、沿海各镇镇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步行15分钟左右有1座公厕,创建美丽乡村的行政村至少有1个水冲式卫生公厕。 

      2.旅游厕所。以A级景区、乡村旅游“百镇千村”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到2020年,4A级以上(含)景区至少有1个AAA级旅游厕所,四星级以上(含)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至少有1个AA级旅游厕所,其他A级景区、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自驾车营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含)景区具备第三卫生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 

      在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力争达到“四有”目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全市所有村(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群众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促进全市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再上新台阶。继续落实《石狮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狮政办〔2017〕66号),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坚持示范引领,继续建设阳光堆肥房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类示范村。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将军山垃圾填埋场挖掘筛分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做好国家、省、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提升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1.完善村庄内部污水管网建设。依托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工程,统一建设全市农村地区的管网及配套、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及泵站、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场地路面破除及恢复等。设施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 

      2.完善村外污水配套管网及处理厂建设。实施全市污水主干管、支管网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全市所有县道、乡道及其他主要道路污水管网全覆盖。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水务处)、生态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房整治行动 

      1.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评估修编,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管控等强制性要求,划出禁建区和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加大力度引导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科学制定、规范施行“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落实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农村村民建房应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鼓励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补偿、置换、调整等多种方式,促进规划落地。开展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以及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盘活宅基地存量,鼓励开展村庄土地整理和旧村复垦。推动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3.优化审批服务。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公开审批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审批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考评。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内但短期又未动迁的镇村,要分别制定具体分类管控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4.严格监督管控。配强镇级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严控农村“两违”,全面采用卫片定期比对,进行通报、督办、考核,全面遏制农村违建。对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实行“零容忍”并严格追究责任。强化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做好现场放样、核查及技术指导,建房审批信息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竣工房屋实行规划核验制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5.整治既有农房。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处置。对依法应予拆除的,坚决拆除;对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开展整治的,由政府负责技术指导,由村民委托工匠实施整治,完成整治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重点解决既有农村村民住宅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半拉子房(裸房)”多、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落实《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中心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周边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整治既有“半拉子房(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石狮特色,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1.村庄杆线规整和房前屋后整治。一是结合《2018年石狮市架空管线专项整治方案》(狮城管办〔2018〕3号),对全市范围内的架空管线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支撑线,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铺设;对无人认领的废弃杆塔线路,由各镇负责实施拆除,统一规范新设线路,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二是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做好“路边、水边、房边”处理,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强化设计引导和技术指导,发动村民对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庭院内和房前屋后种菜种果种树,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狮市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石狮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2.村庄绿化。抓好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建设,提高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落实造林绿化主体责任,推进村庄“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实施生态修复。积极营造生态景观林,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3.公路建设和整治提升。结合 “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项目补助资金,重点推进通村公路“单改双”。加快农村公路网规划实施,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改善村庄公共照明。开展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乱建设、乱堆放治理以及植树绿化和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城市管理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4. 推进省级“千村整治 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在2017—2018年创建基础上,2019年继续推进省级“千村整治 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省级“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村庄进行整治补助。将鸿山镇西墩村、东园村、湖厝村列入2019年整治范围,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裸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等任务,并同步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及杆线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  

      5.提升镇区品质。优先规范镇区秩序,逐步推进镇区整治改造。清理沿街商铺“摊外摊”“店外店”,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合理规划路内外停车泊位,加强停车及静态交通管理。开展镇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推进镇区主要道路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立面及店牌店招改造等,有条件的镇区推进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狮市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石狮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6.高铁、高速公路及重要通道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抓好海岸带、高铁、高速公路及重要通道、旅游路、农村公路等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生态宜居景观带和景观通道。结合我市生态连绵带建设,对城市重要景观节点、进出城主要客流廊道实施绿化景观提升,推进环湾生态公园、宝盖山生态公园等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完成规划成果及施工图设计;落实村民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投入机制,在重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开展裸房、破损房屋立面整治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沿途拆违、空中管线、垃圾水体整治、路内清透以及农田整治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推行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将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捆绑打包推向市场,以增量盘活存量。将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和服务绩效评价考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社会资本方的考核监管。推行环卫作业一体化,采取PPP运营模式,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任务,以创新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在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范围内推行环卫体制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狮委〔2018〕85号)、《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狮委办〔2019〕19号精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宜居专项小组,主要职责为编制我市生态宜居乡村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抓好海岸带、高铁、高速公路及重要通道、旅游路、农村公路等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生态宜居景观带和景观通道,抓好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建设,提高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对应上级“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宜居乡村建设专项小组”的调研和督查迎检等工作。生态宜居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镇村两级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稳步推进。市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调度,做好项目落地、规范资金使用、推进实施,抓督导、抓进度、抓自查,做好上下衔接、督促检查;各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具体责任;各村承担直接责任,做到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 

      (二)抓好试点示范。结合乡村振兴重点村生态宜居建设,围绕“两面”“三线”,安排34个重要节点村分三年(2019—2021年)启动。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按照规划系统开展各项工作,基础较好的村着眼于改善提升,打造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基础较差的村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解决实际问题,达到生态宜居。推进重点村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整治项目设计,以建设一个乡村入口、一个邻里中心、一条示范街巷、一个示范村组、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公共厕所、一个“农村客厅”、一套“农村家具”、一个停车场、一个经济发展项目等“十个一”为工程建设达标评估标准,强化风貌特色塑造,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石狮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避免“撒胡椒粉式”的投入。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村庄规划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特别是见证村庄历史演变的老一辈人的意见。要保护文化,留住村庄原始味道,留住“旧”,唤起老一辈人的乡愁。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行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发动群众捐赠有历史价值的节点小品,体现文化特色。鼓励以自然村或村小组为单位,组建完善村民理事会等,依法保障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探索“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将村庄规划、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私搭乱建等问题整治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可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荣誉感。选树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头人、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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