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18-0004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19
    • 标题: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18〕118号
    • 发布日期:2018-09-21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1 16:14

    各村(社区居)委会: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2018]13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村(社区)人民调解委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下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村级组织赋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职责。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级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组织,融法治、德治、自治功能于一体,在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和前端地位,不仅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还具有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功能,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扩大并做实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二、依法依规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 

      各村(社区)要规范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主推选程序,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确定推选人数。按照《人民调解法》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9人组成”的规定、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3〕21号)和市两办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4]9号)的有关要求,从本村(社区)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本村(社区)调委会推选人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配备不少于3人;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每超过500人,可增配1名委员,最高可配至9人。按照《人民调解法》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的规定,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名额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如属多民族杂居村(社区),则在推选名额中应至少有1名当地人数较少民族的委员。 

      二是严格选任条件。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三是规范推选程序。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应在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进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社区)委员会提名,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产生。村(社区)委员会在提名人选时,应主动征求司法所意见。任期届满的原村(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应向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可书面)。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产生后,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推选产生调委会主任,可以由村(社区)委员会成员兼任。 

      四是依法予以备案。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推选产生后,应及时向宝盖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予以备案。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对其合法依规方面进行必要审核及公布。 

      五是举办履任仪式。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产生后,可举办必要的履任仪式。履任仪式应简朴而不失庄重。可邀请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到场,为新当选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和调委会聘任的专兼职调解员发放证书,体现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社会尊重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加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组织指导 宝盖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要及时帮助解决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要指导各村(社区)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各村(社区)要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任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大学生村官中选聘担任村(社区)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各村(社区)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指导各村(社区)认真落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徽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健全完善调解协议书制作、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